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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置纠纷 本人是辽宁鞍山

合同中对面积约定如下:最终以鞍山市产权登记中心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对面积误差无其他约定。开发商预售房屋面积超3%,可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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