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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房产问题-2005年,家庭合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出资人:

2005年,家庭合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出资人: 我和老公,我姐和姐夫,我爸妈,爸妈付了50%钱,我和老公25%,姐姐姐夫25%,我姐姐的钱全部为银行按揭,所以当时房产证名字只写了姐姐和姐夫的名字,当时所家庭内部签了协议,写明了每个人的出资份额,写明房产所有权安出资份额来分配,这样的协议有效吗?现在想要把房产证名字改为爸妈的名字?如何做最省钱?是否可以按如下方式做,费用大概多少? 1. 在现在房产证上加上爸妈的名字,约定爸妈的份额,爸妈的份额是否可以做成99%,我姐姐和姐夫的名字做1% ? 如果可以这样做,费用是多少? 2.当时签定的家庭协议有效吗? 如果房产不过户,这份协议去公证可以吗?如果房产证名字还是姐姐和姐夫的,这份公证过的协议是有效的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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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 热心网友

    你好!1、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2、 在银行按揭贷款还清之前,不能过户,也不能增加名字。     3、该协议不公正也有效力,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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