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的 遗产分割

丈夫是二婚,之后丈夫再婚一年后,丈夫去世,婚后留有一套未还完贷款的房子(是再婚后的婚后财产),他与前期有一女儿。请问刚刚再婚一年丈夫就去世了,现任妻子享有多少的继承权?刚刚结婚一年,是否有继承权?如果妻子坚决想保住房子继承还贷,应支付其前妻女儿多少钱?和他女儿如果分割?,例如房子当时买的时候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如何分割呢?请您帮我算一下,我应给她多少钱,是否可以少给,。丈夫在世我们家里装修、和家具也要和她分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股票、代券是平分还是有比例的啊?买房时房子名字是丈夫的,现在要办理产权证,办理产权证的费用应该是谁出,还是妻子和他女儿评价出。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呢?抚恤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股票等这些钱,是否填补的所欠房子贷款里之后再进行分割财产呢?谢谢您的回答,请帮我具体算一下,我应给他女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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