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领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2008年我和爱人以她的名字贷款购买一套南宁市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只写她的名字。购房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我俩于2009年9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我想领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还贷,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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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婚后还款部分。详情请咨询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科:0771-55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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