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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面的十一年维权困惑

我单位2004年有一处门面因开发商开发造成地基下沉变成违房,在政府的协调下,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协议规定开发商按原址还面给我单位,原协商07年交房,门面已建好,但开发商一直没交付门面,2011年我单位通过法院判决责令开发商交付门面。在法院执行交付的过程中,该门面被承建的施工队长强行将该房占据并出租给他人使用。该施工队长以该房屋没经竣工验收,不能交付使用为由,我单位请求法院执行局解决。法院的答复说:门面未验收,不能强行交付。经查,该房屋确实未经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且开发商与施工方之间的工程款也没有进行结算。请问:未经竣工验收交付给开发商的房产,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如果法院不能强行交付,请问我单位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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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1 热心网友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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