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在06年就在余庆的一个乡镇(不是在县城)自己建房了,当时是用的公积金贷款。。。。但是我是用我的宅基证担保的 。我现在现在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在县城买房。。。我从来没有取过我的公积金。。。并已经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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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需再购买自住住房属二套房。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后,需连续逐月还款满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所还贷款本息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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