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1月签购房合同,同时交首付款,余款在2014年7月交一部分,在2014年年底交房时交剩余款项,我所用来支付房款的资金部分为借款,我想支取公积金归还借款,具体怎么办理呢?另外,在交房时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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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您一次性付清房款,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一年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2.若是按揭自住住房贷款,需连续逐月还款满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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