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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问题-大家好! 案情:债务人跟银行借款5万元,我拿自己的房产做抵押担保。后来

大家好! 案情:债务人跟银行借款5万元,我拿自己的房产做抵押担保。后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银行起诉到法院,在诉讼过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债务人于2005年10份前偿还本金及利息53000元,并由我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银行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我想请问的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案的执行期为一年,既然银行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我的抵押财产。1、那么我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呢?2、如果我不需要承担责任了,那我是否可以请求返还该抵押房屋的产权证?3、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吗?4、那么我现在该用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最大权益呢? 请求专业人士给我详细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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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c 热心网友

    应承担担保责任。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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