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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宅基地建房纠纷

本人房屋门前不足两米处的场地原属吴某爷爷的房屋(土木结构三间),其爷爷于60年前已故,其父已在他处另建土木结构房屋三间.吴父病故后,其房屋由吴某兄弟两人居住.今年7月,吴某突然决定在其爷爷的宅基地上兴建砖混结构房屋两间两层(爷爷房屋早在15年前自然倒塌).本人现居住房为80年所建砖木结构房屋三间,若吴某在其爷爷的宅基地上建房,因距离本人房屋较近(不足2米)且超过本人房屋一层多,将会导致本人住处夏季不通风,冬季无阳光,出行不便利.请问吴某能在其爷爷的宅基地上建房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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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继承获得,有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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