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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十一月份买的二手房子,签了合同38万,说第三次给清过户,结果房东没有个人土地使用证过不了户

我去年十一月份买的二手房子,签了合同38万,分三次付清,前两次都给清了26万,说第三次给清过户,结果房东没有个人土地使用证过不了户,过去一年了房东又催着要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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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热心网友

    方案一:起诉房东,法院判决后,强行过户。 方案二:协商或起诉房东,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 方案三:补办土地证,然后过户。 推荐方案一。为了避免诉讼产生意外,建议找专业律师审核交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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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5 热心网友

    你好,房东属于预期违约,你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房东取得土地使用证并具备办理过户的条件,在这之前你有权利拒绝支付剩下的价款,否则你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如何操作建议你来电详细咨询,我给你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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