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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格问题(长春)

从现在起向前推算,从账户明细中可以查询到正好有12条汇缴记录。账户状态是正常的,但是交易日期没有今年1月份的缴费信息,而二月份的有两条缴费记录,是不是单位一月份没有缴费,二月份补缴的一月份的,这种情况算断缴么?可以申请贷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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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自申请之日起向前推,应连续、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如因工作变动原因,造成断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内的,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该断缴期间可视同连续缴存。除以上原因外的断缴不能视为连续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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