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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高手,小产权房

我买了套房子,是在村民手里面买的(是很好的朋友介绍的),正在建,他是村里出地和开发商合作修的。一部分分给了村民,一部分出售,村民都说到时候有房产证,是正规的房产证,一户一个,到今年底可以有预售证出来,到时候公开卖就会和周围的房价一样了。(现在买便宜一点),也没有便宜多少,大概相差1000元平方,在建设局也能查到他们的报建资料。而且开发商现在还在跟村民现金回收,按4500元平方的价格。想问问这种房是不是小产权房。请知道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风险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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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5月31日澄清关于深圳将为小产权房发出“准生证”的消息,分析说,深圳土地已经全部国有,而公众普遍理解的“小产权房”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深圳将为“小产权房”发出“准生证”是理解上的偏差。上述国土部官员分析说,国土资源部对“小产权房”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农村集体用地是不能用来建小产权房的。小产权房不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更不受法律保护。不法之徒利用明年将出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办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熟悉政策法规的官员透露,“农村集体建设土地流转办法”中不会涉及小产权房的内容,而《土地管理法》修订案与其之后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对小产权房屋也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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