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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以上申报个税,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

从没交过,现在想去交,怎么交呢比如我2000年以来年收入都超过12w,那我现在去交2000-2007的每年都要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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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4 热心网友

    个税是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税申报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这个日期前的不需要补缴,要是你在单位工作的话,发工资时就已经由公司代扣代缴了。2006年1月1日后的每个年度,都需要申报纳税。如果你的工资收入等已经缴纳税款,则针对已缴纳税款部分与12w的差额进行多退少补。达到12万元而没有去申报,查实后是要处罚的。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办理纳税申报 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地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自行申报纳税的地点应区分下列不同的情况确定: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需要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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