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土地 > 农民流转土地应该知道哪些?

农民流转土地应该知道哪些?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a****8 热心网友

    农民流转土地应“一知二看三说不”。 “一知”:需知欲流转土地的性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性质属于农用地的农村土地流转后禁止作为建设用地使用。只有流转前明确了解欲流转土地的性质,才能避免日后因土地性质不明确而造成使用及投资的局限性。 “二看”:要看承包方的综合经济实力和流转土地的剩余流转期限。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可能面临着成本高、收益低的风险,因此流转前需综合衡量承包方的经济实力、抗风险能力,以防止“毁约退地”“弃田抛荒”等现象频发。同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说不”:一是不仅仅订立口头协议,如果发生流转纠纷,农民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二是不允许合同内容模糊不清,土地流转合同内容应全面、明确,具体应包括:流转双方的名称、流转土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承包的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用途、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及违约责任等。三是不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对于破坏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等将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行为,将认定土地流转合同无效。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