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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_雅安-我家因为在农村地区,但我家里有两类户口,父母为农村,我们则为城镇,但我想将父母的房屋(宅基

我家因为在农村地区,但我家里有两类户口,父母为农村,我们则为城镇,但我想将父母的房屋(宅基地房屋)过户到城镇户口的我们,是否可行?在农村,我们城镇户口人员是否可以用农用地建自用房?户口均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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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能否将父母为农村户口的房屋过户到城镇户口的您的户下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其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实施办法》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因房产继承等合法原因形成的各种住宅除外)。宅基地的申请由农村村民每户的户主提出。而农村村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房产问题”朋友,您不属于农村村民范畴,也不属该宅基地的户主,按其规定不能享有农村宅基地。    二、关于城镇户口人员和户口在农村能否用农用地建自用房的问题    《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能利用旧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需新占土地的,由村民每户的户主提出申请,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按《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机关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因迁居等原因,空出的旧宅基地由土地所有者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能复耕的必须复耕。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城市规划区内即使是在旧宅基地上对房屋进行拆旧翻新,也必须事先征得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及国土资源部门同意,且拆旧翻新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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