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贷款 > 苏州过户更名 > 房产公证 原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我奶奶的名字,当时过世的时候没有遗嘱,可是有一对儿女,一是个爸爸(以经过世),一个是我姑姑,我家有3层楼,我姑姑说明只有第三层,其它的可以不要

房产公证 原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我奶奶的名字,当时过世的时候没有遗嘱,可是有一对儿女,一是个爸爸(以经过世),一个是我姑姑,我家有3层楼,我姑姑说明只有第三层,其它的可以不要

原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我奶奶的名字,当时过世的时候没有遗嘱,可是有一对儿女,一是个爸爸(以经过世),一个是我姑姑,我家有3层楼,我姑姑说明只有第三层,其它的可以不要,请问这个问题可不可以去当地公证,公证第三层是属于我姑姑的,其它的两层包括土地是属于我的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可以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