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土地 > 南京市农用耕地、山地最长流转期限。 土地出租

南京市农用耕地、山地最长流转期限。 土地出租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v****8 热心网友

    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以依法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为准,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合同无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说明你们那里的土地2025年就到期了,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的也就是超过2025年的,合同无效。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