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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问题?

我们小区的产权证已办理完毕,现在的“物业”不是正式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当初的房地产开发商留下的人,我们的房子已经住了三年多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的“物业”要求我们交纳物业维修基金,给住户开具的是普通收据,并公告“请交物业维修基金,否则不售给用电”我的问题如下: 1、物业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是否是同一个基金? 2、现在的“物业”是否有权收取物业维修基金? 3、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可否由一两个住户提出? 4、物业维修基金应开具何种票据? 5、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是否以房产当初的实际交易价格为基数,按2%计算? 如能有朋友能回答以上问题,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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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按理没有正式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可以代收维修基金,但是开发商可以代收维修基金,你小区现在所谓的物业其实就是开发商!业主大会是经过所在地居委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组织,召集所有业主来召开的,并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 1、物业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是否是同一个基金? 对的!就是一个东西! 2、现在的“物业”是否有权收取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物业只是代为收取,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可否由一两个住户提出? 不是的!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4、物业维修基金应开具何种票据? 物业代收后开收据,以后物业上缴后,有物业维修基金专用收据,会和你们换的! 5、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是否以房产当初的实际交易价格为基数,按2%计算? 对的!全国各地有些区别,一般是按房价的2%-3%缴纳,大多地方按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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