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山路占用耕地应该补偿不?谁能够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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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剖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内涵、操作方法,阐述了政策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分析挂钩政策的优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协调好城乡关系,注意保护好农村利益,同时避免为了取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保护现象发生。关键词:增减挂钩利弊城乡建设用地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土资源部2005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国土资[2006]269号,以下简称《批复》),并在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展开了试点工作。本文对增减挂钩的内涵、操作方法和过程等进行深层分析,研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利弊,试图让政策明晰化,为其在具体实施工作中的把握提供参考。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基本认识1.增减挂钩内涵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2.增减挂钩的操作方法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和项目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内村庄撤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并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l],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挂钩”实行先安置再拆迁,先使用规划周转指标再归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挂钩周转指标按照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工矿废弃地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形成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项目区内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建设用地报批实行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面积双控制,即项目区内报批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超过经核定批准使用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项目区内报批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超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总规模,以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2]。3.增减挂钩政策的深层分析仔细分析国土资源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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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4口人的地都被征用了,请问国家政策对失地的农民有没有补偿,耕地还能重新分配吗?像我一样失地的农民还有机会分到土地吗?谢谢[青岛...
答: 这位按照国家土地征收条例规定,征用农村土地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货币补偿,对土地承包剩余期一次性给予补偿,另一种是土地置换,如果村集体还有机动地,被征地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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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房屋拆除,房屋面积150平米,恢复耕地300平米,补偿是按1
答: 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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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占用补偿标准
答: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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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村里想用我家路边的一块耕地来建一个文化广场,这属于土地证收吗补偿是怎样的呢?
答: 您好,看当地政策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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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高速公路耕地补偿费其他村民能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