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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爷爷是建国之前就参加工作的,建国后他是我们乡镇的一名老师。因为国家对老师有些特殊的待遇,政府给很多老师提供集资建房,我爷爷自然也有一个名额。但这个名额却被我大

我爷爷是建国之前就参加工作的,建国后他是我们乡镇的一名老师。因为国家对老师有些特殊的待遇,政府给很多老师提供集资建房,我爷爷自然也有一个名额。但这个名额却被我大姑给占有了,至今房主的名字任然就我爷爷的名字。(当然那部分集资建房的钱是我大姑出的,是在我爸爸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这样做的,现在我爷爷今年去世了,大姑要求我父亲去公证处公正,随便把房主过户到她的名下。请问像这种事情,我爸爸还能要求补偿或者继承房子的产权??请告诉下我,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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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子所有权是你爷爷的,你父亲作为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对该房产当然是享有继承权的。但在继承的同时应当将集资款补偿给你姑姑。详细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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