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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您好!我帮别人想问一下,他父亲早已去世,他兄妹四人,共同给母亲养老送终,母亲去世两年后,他的三哥突然拿来一份经公(郑州)

您好!我帮别人想问一下,他父亲早已去世,他兄妹四人,共同给母亲养老送终,母亲去世两年后,他的三哥突然拿来一份经公证处证明的遗嘱:上面母亲留下的遗嘱说,家里的一切房屋都归他三哥所有。按上面的意思,其他几个儿子都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当时几个兄弟共同住的院子也是他三哥的,他三哥有权让其他的任一个兄弟搬走,我想问一下,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做为父母能否把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一个他们偏爱的儿子?其他的儿子能否争取到继承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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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的一人继承。但是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应认定无效。 其父亲去世时如果没有进行遗产继承分割,其母产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应该包括归其父产所有的那部份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其母亲的遗嘱处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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