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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后赠与方可以收回去吗

房子是十几年前父母以我姐姐的户口买的地皮《当时我们都未成年》,建的房子,现在他已经结婚了,我现在想把房子过户,房产局工作人员说你这种可以办成赠与的,不需要办成买卖的,那样可以少交不少税,这个房子房产证刚办好几个月,按照买卖的需要交房价的百分之八的税,如果是赠与的就是百分之三,如果我要是办成赠与的话,我姐姐以后是不是还可以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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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由于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如果依据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与人认为自己有权要回房屋,需要证明受赠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调查取证方面若有困难,可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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