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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高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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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0 热心网友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该条已经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其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它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只是代表业主或业主大会,对该合同负责任的是业主或业主大会,不是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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