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交易税费[重庆]
你好,我准备在巴国城附近买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但是对该区的交易税费等政策不太了解,具体的土地出让金和差额税都是怎么上的,需要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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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交易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5号),该《通知》于2016年8月1日起实施。《通知》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交易的,应当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非税收入并取得所购住房的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的住房,房屋性质由经济适用住房转为普通商品住房,土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 土地出让金补缴金额=申请时该住房所在地段对应土地级别的住宅基准地价×10%×该住房的建筑面积×年限修正系数0.96574;其他非税收入补缴金额=(申请时该住房的计费价格-原购房总价款)×10%。该住房的计费价格从地税部门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中提取。 有关具体问题,建议您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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