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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宅基地 我在前排住 后排西边有三家出路超出了大队所化宅基地21米的规定 路冲住我住房2米 经大队调解无效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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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你的纠纷可以让乡级或者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杭州律师 免费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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