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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中介合同上一方代签双方名字合同是否有效

本人计划购买一处房产,经中介推荐后与中介及卖方签订中介合同,签订后发现为夫妻共有房产且夫妻已离婚,中介合同由女方代签双人姓名,已付一万元中介费,后因房产共有男方无法到场签字,无法过户,故买卖双方协商终止交易,但中介方以合同规定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用,另外,合同要求中介加盖印章并由经纪人签字,实际情况是中介方合同上只加盖合同专用章经纪人未签字,同时合同中对中介费数额大小写不相符,请问这种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想追回中介费应如何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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