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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套房政策-2012年6月前在福州工作,购买过房子,但是2012年6月前已经出让,现在厦门工作,但是在厦门买房被定义为二套[厦门]

2012年6月前在福州工作,购买过房子,但是2012年6月前已经出让,现在厦门工作,但是在厦门买房被定义为二套房,贷款只能40%,这个政策相当不合理。 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工作调动是常见的,难道在新的城市再买房不是很正常吗?为什么按二套执行?政策什么时候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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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热心网友

    目前银行的贷款政策是“认房也认贷”,您以前购房应是贷过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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