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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到期-与公司合同到期,公司不愿意续签。最后工作日是本月22日,公司说本月公积金不给交。但是本月劳动关系还在公[厦门]

与公司合同到期,公司不愿意续签。最后工作日是本月22日,公司说本月公积金不给交。但是本月劳动关系还在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做法是否违反公积金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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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 如您所述情况,可参照《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  第十八条 单位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将单位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当月15日后离职的职工,单位仍应为其缴存当月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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