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咨询-北京

本人于2008年4月从前一单位离职,目前公积金处于停缴状态,新单位要等我试用期过后才给上公积金。现在我家准备买房子,如果我要提取公积金是否要到原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自己去原单位缴纳公积金的管理处申请公积金提取?若新单位下月给我上公积金,我可否在下月申请公积金提取?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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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4 热心网友

    1、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您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的,您可以提供相关材料给原单位经办人,个人不能办理。 3、职工离职后,单位经办人会把您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待新单位为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通过单位将原来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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