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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积极执行国家行政及地方性法规文件,两者并不冲突的疑问?[上海]

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担保及收取担保费按照现行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若今后国家发布新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本市将按照新的要求修订现行规定并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上海市公积金积极执行国家行政及地方性法规文件,两者并不冲突。 请您不要着急,目前我们已经将相关问题反馈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您可以关注公积金网站,若有任何变动我们将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国家三部委已经明确发文强调,担保费不在收取。为啥上海市还不执行这个政策? 上海市公积金收取担保费已经和国家三部委刚刚发布的文件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公积金哪里有积极执行国家的法规文件?执行了法规文件,担保费就应该取消! 我只想问下,你们开会讨论这个问题需要多长时间?可以给个明确的答复?请您不要发一样的文字了,这样更显得公积金管理处工作作风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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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您所反馈的情况,我们已经第一时间将您的意见反馈至中心,由于对待新问题、新情况的处理并非可以一蹴而就,需要进行多方面的研究讨论,故对于此问题的处理,希望您不要着急,一旦有新的业务变化,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公布,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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