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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认定-: 夫妻于2010年4月首次商业贷款购房, 用公积金还贷, 夫妻名下只有这一套房, 先房子已经买卖过户, 不在我[厦门]

: 夫妻于2010年4月首次商业贷款购房, 用公积金还贷, 夫妻名下只有这一套房, 先房子已经买卖过户, 不在我们夫妻二人名下, 请问再次购买住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享受首付30%, 贷款额度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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