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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到东莞购房贷款

本人家庭名下在东莞塘厦购房一套,因当时政策还没实行住房公积金省内买房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日期为2015年4月份,因夫妻二人在深圳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请教一下,我能否把之前的贷款更改为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是怎么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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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只要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和商转公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为两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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