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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子继承-我爸爸已过世,我要继承,申请翻建,去土管所,说产权证超战50平方,不给办过户,有这种政策吗,房子是危房[厦门]

我爸爸已过世,我要继承,申请翻建,去土管所,说产权证超战50平方,不给办过户,有这种政策吗,房子是危房,同安大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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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情况:卢景盛的父亲卢华苞于1996年取得同集建(96)字第01125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用地面积234.6平方米,超占68.9平方米已处理)。1996年取得同大字第4465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二层,总建筑面积219.31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240.71平方米,建筑二层,一层225.735平方米,二层125.6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1.35平方米。 处理意见:根据厦国土房[2014]68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对存在“两违”的建筑物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和市场交易,从内部环节上加大对涉及“两违”的建筑物抵押、登记、过户等产权交易的限制。”若卢景茂通过办理继承赠与公证将该房产过户到其名下,则因该土地房屋存在超占超建行为,根据文件规定,暂缓办理。若卢景茂通过办理继承公证与其母亲共有房产,则可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已于2014年4月8日约谈当事人,告知只要房屋现状未改变可按上述的方法选择办理,当事人表示理解,其回去之后会与家人商讨选择办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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