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汇华郡房产证-我是庐阳区 汲桥路与太和路交口和昌都汇华郡 10栋1802业主,2015年5月30日办理了交房手续,交房当[合肥]
我是庐阳区 汲桥路与太和路交口和昌都汇华郡 10栋1802业主,2015年5月30日办理了交房手续,交房当日按开发商要求将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及契税、维修金等交给开发商。开发商至今未为我户办理房产证,自2016年4月11日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后,开发商一直拖延,将契税和维修基金挪作他用,未将以上费用按规定缴纳。国土局的回复都是督办,一直也没有新的进展。请主管部门能真正的“为人民服务”,解群众之所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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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该户办证资料尚未报送至庐阳区办证中心,庐阳区办证中心将敦促该企业尽快报送办证资料,同时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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