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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异地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问题

您好, 1.我想请问下异地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可以是已经办了公积金贷款的人吗?又或者是前期做了担保人之后,对他以后想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吗? 2.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用购房合同提取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会对公积金贷款下款的额度有影响吗? 3.行政事业单位的贷款年限能超过退休年龄吗?如果能,可以超过多少? 4.购买的期房,可以直接用购房合同提取里面的余额吗?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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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6 热心网友

    一、在湖南省内其它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近半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的担保必须为所购住房抵押,且抵押物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贷款金额超过15万元且贷款额度超过所购房总价款50%以上的,除以所购住房抵押外,必须增加具有本市户籍且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且该保证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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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8 热心网友

    (1)在您的担保人除去衡阳家庭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1466元,收入足够归还您与他本人贷款的情况下不影响其担保人资格及担保人本人贷款申请。(2)使用公积金先取后贷的,账户余额须保留5000元以上。(3)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全省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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