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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2012年3月原告(妻)有家不回独租房与被告(夫)正式分居怎么推翻离婚后分财产?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2012年3月原告(妻)有家不回独租房与被告(夫)正式分居。13年4月起诉离婚13年5月判决不准予。13年9月父母房子宅基地拆迁全征全转,原告.和被告住的被告父母的房子是被告家庭成员分得安置房一套。2014年7月原告又起诉离婚,分财产。2014车9月判准予离婚,子随被告,妻付每月3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18年8月安置房转赔78万,今原告起诉分离婚后共有安置房款约30万元。9月18日开庭。被告该怎么应诉,该分吗?分多少?怎么推翻离婚后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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