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网 > 郑州房产问答 > 郑州买房 > 郑州买房风险 > 她们有权回来争房产吗 或居住权(郑州)

她们有权回来争房产吗 或居住权(郑州)

我公公95年去世的  留下两个一室公房 其中一个我们结婚住着  96年我爱人把两个房子过到他名下  98年有一个动迁我们增加了部分面积  现在是半公半私  今年初我们又把另外一个买成了私产                                                       我爱人有两个姐  有一个户口婚后一直未迁和我们在一起   另外一个从99年回迁借病就住在我们那个房子到现在也不走  而且还理直气壮  我很困惑  她们对这个房子真有居住权吗或可以争产权吗      请律师帮我解除困惑    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如果是公有住房,没有产权证,则你公公去世后,你爱人及两个姐姐对老人的房产使用权都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有房屋产权并且登记在你们名下的,则房屋产权归你们所有,你们有完全的处分权,也有权要求两个姐姐搬走。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