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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违规占用公共区域-福州

您好!一对夫妻在福州工作10年以上,夫妻2人在福州没有任何房产,和父母同住(房产是老人的)。现在老人的房子要拆迁。请问这对夫妻算是无房户吗?如果是,那么福州市关于安置拆迁无房户有哪些优惠政策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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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榕政办[2013]100号)第一章第二条:“被征收房屋属个人或单位所有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为计户和补偿依据,被征收人应当依据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用途、性质和面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及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被征收房屋有合法产权的,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属国有公房且未办理所有权证的,按公房租赁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计租面积x1.3计算”以上规定只针对私有或公有房产的补偿依据,关于无房户的优惠政策,具体以该项目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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