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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桩的计算 -请问:支护钢板桩应列入办法项目中计算还是列入分局部项中计算(钢板桩不属工程实

请问:支护钢板桩应列入办法项目中计算还是列入分局部项中计算(钢板桩不属工程实体,但为桩工程)?类似地下室水泥搅拌桩(支护桩)、锚杆、支撑梁、冠梁等作用在于挖地下室土方时起支护作用,不属工程实体(支护工程),是否应列入分局部项计算?若钢板桩支护属于办法用度,那么当单价包干合同或总价包干合同办法费包干时,若由于土质差,导致施工挖土方需接纳钢板桩支护时,以什么理由增加钢板桩支护办法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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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8 热心网友

    钢板桩支护属于办法用度,那么当单价包干合同或总价包干合同办法费包干时,若由于土质差,导致施工挖土方需接纳钢板桩支护时,以什么理由增加钢板桩支护办法用度?以实际土质与地质申报不相符为理由。如果这样的话,那 包干是不是没什么意义了? 不是没有意义,是否需要增补什么合同之类的资料?也可以。上面的支护工程应该列为办法项目。预算时没有地质申报 就以预算时没有地质申报对土质没有要领确认,才在实际施工时要增加钢板桩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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