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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洪路施工进度和质量-福州

我是仓山区中茵加洲花城的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围的停车场,并且有缴纳停车费,上一周车辆被砸,向物业索赔,他们开始不愿意赔偿,后来说用停车费来赔偿。小区设置停车场,并且有收取停车费,车辆受损物业为何不予赔偿?物业也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如果物业不负责业主的损失,交停车费有什么意义?我们也报警了,警察说是物业的责任。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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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8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节》的相关规定:停车管理费是指物业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提供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小区物业收取每月60元是车辆秩序维护费,关于车辆受损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业主对车辆停放有特殊要求的可与管理方另外签订特殊保管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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