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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华纺新华城商业地块未按时限完工[合肥]

华纺新华城地块2012年土拍后,至今五年未建设,不满足当时土拍合国土资公告[2012]34号要求,相关政府机构是否按当时土拍条款追责、罚款?监管部门是否实职? 条款摘录如下: (26)高新区KA1-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内建设1座酒店。该地块商业、办公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0000平方米(含酒店建筑面积) 其中,集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0000平方米。竞得人自行持有的酒店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按规划批准的集中商业建筑面积,竞得人自行持有不得低于4万平方米。自行持有的酒店及商业部分不得对外销售。竞得人须在商业部分建成后引进以零售百货业为主的大型上市公司来管理并运营,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如未引进上市公司来管理并运营,按商业部分的占地面积计算以150万元亩追究违约责任。(27)高新区KA1-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其中,酒店开工后1年内竣工,竣工后1年内开业。酒店若未按期开工、竣工、开业,视为违约,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受让人,每延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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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高新区、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一,经高新区建发局规划处调查,华纺新华城位于高新区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东南,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1万平米,其中住宅约12万平米,商业约9万平米,包括酒店、大型商业、特色街铺等业态。目前项目一期住宅已交付使用。项目二期规划为大型商业、酒店、公寓。项目二期在深化方案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规划方案调整需求,目前方案调整还在专家论证阶段。期间建设单位已进行土方开挖,受天气的影响,进展较为缓慢。对于该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区建发局在期间也对建设单位多次召开调度会进行调度,并函告建设单位要求其加快进度,尽早建成投入使用;二,经高新分局调查,新华华纺城项目位于高新区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东南KA1-4号地块。您反映的问题:1、根据该宗地的上市条件和出让合同约定:竞得人须在商业部分建成后引进以零售百货业为主的大型上市公司来管理并运营,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如未引进上市公司来管理并运营,按商业部分的占地面积计算以150万元亩追究违约责任。目前项目商业部分还未建成,待其建成后,将积极督促竞得企业履行合同,如竞得企业不能按合同约定落实,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追究违约责任;2、新华华纺城项目总用地面积90.25亩,其中商业、办公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90000平方米(含酒店建筑面积)。目前项目住宅已建成交付使用,项目商业部分(大型商业、酒店等)已土方开挖和桩基施工。经向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了解,项目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调整正在专家论证。对于该项目进展缓慢问题,高新分局在期间也对建设单位多次召开调度会进行调度,并函告建设单位要求其加快进度,尽早建成投入使用。对于项目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问题,依据市政府相关规定,高新分局将积极配合管委会对项目违约责任进行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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