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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办理手续问题[重庆]

您好: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12条规定,因行政机关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可以采用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方式,想咨询下:延期有什么手续吗(比如,是否需要申请延期)?如何办理? 期待您的答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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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闲置土地的处置适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处理,其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属政府行政行为。对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开工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证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可按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方式进行处置,形成处置方案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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