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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二手按揭房的买卖违约纠纷

我几个月前接手了一套二手按揭房,目前的银行贷款由我支付,但户主名字是原来的业主。我们在合同上注明了违约金为购房款总额的20%。但就在这几个月中,此房市场价涨幅总额超过了我们合同规范的违约金数额。因此,原户主要求毁约,并同意赔偿违约金。但我这段时间已经将房屋装修完,违约方却不承认赔偿我的装修费用。 很后悔没在合同上注明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这句话。 急求法律解答,我这种情况,违约方是否应该赔偿我的装修费用。(合同上只说明违约金为购房款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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