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房产网 > 肇庆房产问答 > 肇庆贷款 > 肇庆贷款利率 > 肇庆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肇庆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欢 经纪人

    需要肇庆的公积金,然后给首期去公积金中心贷款,加我吧

  • 头像
    6****9 热心网友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表格。 2、填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将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亲自交到中心办事大厅进行初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的复审、终审程序,并通知借款人批复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其后贷款资料转送至委托贷款银行办理手续。 3、借款人等待委托贷款银行的通知,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待借款人通过银行的信用审查,开发商协助银行为所购房屋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通知中心发放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一)相关的文件依据: “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银发[1998]190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肇房金[2004]2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贷款通则》、建金【2010】179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和我市公告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申请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满1年以上。(三)涉及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规定: 1.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委托贷款,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各银行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以支持基本的住房需求为目的,不支持申请人购、建房投机性性质的住房。 2.每个家庭目前只提供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缴存公积金的,不能分开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我中心不再受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3.本市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补缴累计已提取的公积金数额,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须出售第一套住房2年后才允许继续提取公积金还贷;若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第一套住房已经出售,并且 已补缴累计提取的公积金数额,贷款满半年后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他人代办。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证件,除“购、建房合同”和“房屋评估报告”及有关证明外,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若申请人的配偶或联名购房人没有参加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审批表单位栏可以不盖章。 5.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能同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余额,成功发放住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