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贷款 > 厦门融资商贷 > 关于住房公积逐年提取还贷[厦门]

关于住房公积逐年提取还贷[厦门]

你好,2012年10月我在漳州买了套二手房,并在2013年1月开始还贷,因买房后经济压力较大,而我们夫妻都在厦门工作都有交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想咨询一下: 1、我是2013年06月开始交纳住房公积金的,请问现在我在否能支取公积金?可支取几个月公积还贷? 2、我爱人从2011开始交纳住房公积金,在2013年07月时,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用于现在这套房还贷,请问我爱人现在还能支取公积金吗?现在可支取几个月公积还贷?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 如您所述情况,您的公积金即刻便可办理公积金按年还贷。您配偶于2013年7月办理过按年还贷,需隔12个月后可再次办理按年还贷。你配偶情况为2014年7月可再次办理按年提取。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