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租赁提取-本人于2015年3月份已经办理公积金租赁提取,并办理成功,现知道有个租赁政策有了新的改变,上面显示提取标准[厦门]
本人于2015年3月份已经办理公积金租赁提取,并办理成功,现知道有个租赁政策有了新的改变,上面显示提取标准仍然是个人每季度提取金额上限1800元,如本人及配偶无房的,夫妻俩每个季度最高可以申领36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我之前办理的是个人的,每个季度提取1800元,但是本人与配偶均无房,是否可以每个季度提取3600元,如果可以请问我要如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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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查询,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您配偶需要符合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条件才可。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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