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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家有两处房屋都是住新三零八国道东三十多米,一处盖房屋盖了二十年了我应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我家有两处房屋都是住新三零八国道东三十多米,一处盖房屋盖了二十年了,一处盖七八年了,现在新三零八要弄绿化带,说我房屋碍事,要我拆迁,村里干部领着评估的来评估说一平方米给600元,村里干部六月份通知的说房屋碍事,又说九月份要拆迁完,而且没有给安置房屋,让我租房子去住,拆迁户各想各的办法,村里干部说如果让村里给找宅基地,拆迁的房屋宅基地就属于他们了,如果不让村里给找宅基地,拆迁的房屋宅基地还属于各人,一年给双八百,我应该怎么办,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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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0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房屋征收应该有合法的手续,可以主张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价,搬迁费,过渡费,安置费等,房屋室内装修,设施等,可以通过评估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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