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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差,电梯遭破坏-福州

融侨东区A区6号楼34,35,36号车位相邻的沿街饮食店面将饮食的油烟通过车位上方的窗户向小区内排放油烟,使得小区内整天充满油烟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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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反映的是位于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8号融侨东区A区6号楼一层的晋安区海哥饮食店、兰州拉面店晋安区海哥饮食店于2014年8月开业,营业面积约2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中式小吃餐饮服务,该店厨房部分油烟由店后两扇窗户排往小区;兰州拉面店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洗手间内有一扇窗户朝小区敞开已责令两家饮食店封闭朝小区窗户,油烟排放口的位置和高度做到不影响周边环境鉴于兰州拉面店无证照经营行为,根据根据榕政办[2008]3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五城区“五小店”及中小餐馆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通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将其抄告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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