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2010年二手房交税政策

2010年二手房交税政策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1. 普通住宅面积140平方米:内环线总价245万以下套,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140万以下套,外环线以外98万以下套。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非普通住宅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内环线总价245万以上套,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140万以上套,外环线以外98万以上套。 3.契 税: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总价的1%;面积140 m2以内普通住房,总价的1.5%;非普通住房,总价的3%; 营业税:普通住宅未满五年,差价×5.55%;非普通住宅未满五年,全额×5.55%;非普通住宅满五年,差价×5.55%;普通住宅满五年免征。 个人所得税:未满五年或者满五年不是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全额的1%或差额20%;未满五年非普通住宅,全额的2%;满五年不是唯一住房的非普通住宅营业税按差额交,则个税按差额。满五年且唯一套住房,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免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