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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2015新婚姻法对拆迁房产的归属解释

2011年婚前,父母的老房子拆迁,房主是母亲,拆迁协议书是母亲和我的名字;2014年底拿到拆迁安置房时我已婚。两年后拿房产证,父母想把拆迁得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想咨询这种情况下,父母直接把房子给我写我的名字,算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写我的名字会不会有老公的份?虽然结婚就没想离婚,但房子毕竟是父母辛苦半辈子才积攒下来的。求专业人士解答,谢谢!这是拆迁房,跟出资买的房子有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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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 热心网友

    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被动迁房屋属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则因动迁房屋所取得的利益同样归属于原权利人所有。被动迁房屋的方式是采取货币安置还是房屋安置,其所获得的动迁安置利益均来自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该动迁安置利益也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上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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